海洋空间规划高级研修班在厦门举办
日期 · 2024-05-23

2024年05月22日,由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海洋基金会)指导,福建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厦门大学)(以下简称闽海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水规院)联合主办的海洋空间规划高级研修班在厦门举办。

研修班开幕式由闽海院院长薛雄志主持。海洋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新春,海上丝路部业务主管李学峰;中交水规院副总经理钱立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郝旭,发展研究院项目经理刘玉龙;闽海院办公室主任、项目设计与推广中心执行主任林晓燕,能力建设与交流平台执行主任叶亮英,国际事务专员罗舒毓,项目业务专员胡小芬,科研助理林榆,厦门大学海洋事务博士研究生张卓航;东帝汶农牧渔林部蓝色经济团队协调员Acacio Guterres,海洋空间规划与水生资源管理局局长Lino de Jesus Martins,海洋空间规划与海岸资源管理处负责人Constancio dos Santos Silva,海洋空间规划小组高级官员Timotio Alves、Ortencio da Silva Soares;印度尼西亚海洋事务与渔业部海洋空间与海洋管理总局海岸海洋和生态系统高级官员Mahdan,印尼茂物农业大学海岸与海洋资源研究中心高级顾问Ario Damar,印尼卡渣玛达大学渔业系讲师Faizal Rachman,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印度尼西亚籍教师Surinah等参加本次研修班。

图为研修班人员合影

潘新春以“中国海洋空间规划的实践与成就”为题,为来自东帝汶与印度尼西亚的高级研修班学员讲授第一课。他介绍了中国海洋空间规划的发展与历程,阐述了中国海洋空间规划所取得的实践与成就,展望了中国海洋空间规划如何走向“一带一路”。他表示,海洋基金会与19个沿海国家合作开展的“推行海洋空间规划,助力蓝色经济发展”海上丝路项目,编制了海洋空间规划,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召开了多次国际研讨会,赢得海上丝路国家的热烈欢迎,受到合作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度赞扬。

潘新春对未来开展海上丝路项目合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海洋基金会要与合作国家的海洋行政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机制、双方承担具体任务的机构(委托承担具体任务的机构可以是海洋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等;二是海洋空间规划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海上调查,海岸带勘察、调研与征求各方意见等,规划范围包括海洋及海岸带区域;三是规划要划定海洋生态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并明确保护与开发的要求,找出发展的比较优势,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和海岸带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四是规划要明确保障措施,包括法律制度与能力建设等。为了做大做实做优海上丝路项目,海洋基金会决定于今年9月26日举办“海上丝路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工作交流会”,届时邀请合作开展海上丝路项目的19个国家、合作开展海岸带可持续发展能力研究的48个国家、20多个国际组织、中国相关机构和企业代表围绕海洋空间规划推行、蓝色经济发展、海岸带管理、海洋能力建设、小岛屿国家发展与减灾防灾等进行充分交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在交流会上将与众多国家签署海上丝路项目合作协议,发布“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倡议”,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联盟”,公布“海洋空间规划技术重点实验室”与“海岸带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实验室”国际合作资助计划等,助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图为潘新春授课现场

下午,薛雄志、Constancio Silva、郝旭、刘玉龙分别作了题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海洋空间规划”、“东帝汶海洋空间规划发展的现状和挑战”、“港口产业发展趋势与展望-来自中国的实践与经验分享”、“斐济维提岛海洋空间规划与蓝色经济设想”的报告。中国、东帝汶与印度尼西亚三方代表就海洋空间规划合作与协调机制、合作项目路线图与可能遇到的挑战及解决方案达成共识。

期间,潘新春与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所长蔡锋、副所长陈彬等座谈交流,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深入交换意见,并作了题为“共建‘一带一路’改变世界格局”讲座,用大量数据、大量案例、大量成果,系统阐述了共建“一带一路”在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度参与全球治理事务、不断推进全球发展、全球安全、全球文明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讲座振奋人心,引起热烈反响。

图为潘新春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