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宣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举办
日期 · 2026-01-09
 
来源 · 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作者 · 本站原创

2026年1月9日上午,《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以下简称BBNJ协定)宣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宣介会由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海洋基金会)和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联合主办,海洋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新春、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王安涛、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局长邬长斌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吴继陆出席开幕式。宣介会由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徐贺云主持。

图为宣介会现场

潘新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中国应在BBNJ协定实施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国际上,积极引领规则制定、推动合作机制建设、促进技术转让与能力建设;在国内,将国际承诺转化为国内行动,为全球履约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二是应抓紧开展国内法律政策的系统性研究。BBNJ协定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必须尽快评估协定条款与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的衔接点与调整需求,建立与完善国内相关的审批、监管、监测、评估和惠益分享机制,确保未来活动既能符合国家利益与安全需要,又能完全履行国际义务。三是海洋基金会将配合做好协定相关工作,包括开展配套制度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能力培训,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建设等。

王安涛在致辞中提出,BBNJ协定为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立了法律框架,适应了养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需求,是践行多边主义的重大成果,它的出台既给我们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机遇。未来的履约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多领域、多部门的资源与力量,涉及远洋渔业管理、深海资源勘探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国际谈判磋商等多个环节。这需要我们加快完善国内配套制度,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精准对接并回应国际规则的要求。期待相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群策群力,为我国在履约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工作中贡献更大的力量。

邬长斌在致辞中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刻把握BBNJ协定的核心精神、制度内涵、基本要义与理念,结合当前国际实践和国内政策导向,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平稳推进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全球海洋生态保护,探索既能支撑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又能履行国际责任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二是要深入分析海洋生物多样性带来的机遇、挑战与发展契机,结合我国海洋产业发展实际,研判可发展的新产业、新空间与新赛道,加强跨部门统筹与落实。三是要凝聚共识,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建议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深度协作,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与行动方案。

随后,外交部条法司处长黄颖妮和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唐冬梅分别围绕“BBNJ协定主要内容和条款解释”和“BBNJ协定履约准备情况”开展了专题报告。有关单位代表围绕“BBNJ协定条款释义和履约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