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进“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海洋公益事业发展,国家海洋局决定组织发起成立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基金会于201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是我国海洋领域第一个公募性质的基金会。基金会业务范围包括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海上救助、人才引进培养、科技研发创新、海洋文化宣传、国内外合作交流、海洋权益维护和重大问题研究等。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海洋局。
为推进基金会专项基金工作,经国家海洋局同意,决定召开专项基金工作座谈会。国家海洋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讨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 讨论基金会专项基金建设发展问题;
3、 研究基金会专项基金建设方案。
二、会议时间:10月15日下午14:30开会,会期半天。10月15日上午报到。
三、会议地点:北京天泰宾馆5层第1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总机:010-56739999)。
四、参加人员
1、 邀请沿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负责人1名及助手1名参加会议;
2、 请基金会副理事长单位兼职副秘书长参加会议。
五、请参会人员于10月10日之前填写会议回执并传真至基金会,传真:010-68040696。
附件:会议回执
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关于专项基金工作座谈会
会议回执
单位名称: 日期:
姓名 | 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请于10月10日16:00前填写会议回执并传真至基金会,传真:010-68040696。